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积水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积水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实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78号新兴工业坊6号厂房B单元;
验收公示期: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7625786161;
联系邮箱:yucunwen@sekisuimed.com.cn。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积水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积水医疗体外诊断试剂实验室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 积水医疗体外诊断试剂实验室扩建项目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3 积水医疗体外诊断试剂实验室扩建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