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已委托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力森诺科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半导体元件封装材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力森诺科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198号
建设性质:改建(技改)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在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198号现有厂房内,对半导体元件封装材料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产品产能不变。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情况:力森诺科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198号
联系人:施经理
联系电话:0512-62601818-848
电子邮箱:shi.jianghuan.xmqhq@resona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维娜(苏州)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和路93号D幢708室
联系人:侯经理
联系电话:0512-62885518
电子邮箱:m18362727276@163.com
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公示网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索要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提交途径:信函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198号,电子邮箱地址:shi.jianghuan.xmqhq@resonac.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力森诺科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力森诺科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