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公司现对此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级硅基及金属基前驱体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平胜路40号
建设内容: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拟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半导体前驱体材料生产线,将现有A1楼空置车间改建金属基(J1、J2)纯化产线、A3楼纯化区域改建电子级硅基材料纯化产线。项目建成后,电子级硅基材料55.5吨/年(其中W1\0.2吨/年、W2\0.2吨/年、W3\0.1吨/年、W4\50吨/年、W5\5吨/年),电子级金属基材料41.45吨/年(其中J1\0.05吨/年、J2\0.5吨/年、三甲基镓36吨/年、三乙基镓2吨/年、三甲基铟2.5吨/年、三甲基铝0.4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512-6801253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维娜(苏州)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2-6288551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