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工程部实验室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工程部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长阳街107号S6栋2层、3层及1层部分
建设性质:异地扩建
项目概况:由于企业产品种类多样且产品产能较大,现有厂区检测实验室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对产品性能测试的需求,因此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拟建设异地扩建工程部实验室项目用于对现有项目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测试,本项目测试样品均为现有项目产品及电子专用材料。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租赁苏州市工业园区长阳街107号S6栋2层、3层及1层部分,异地建设工程部实验室项目,项目建成后对连接器、中央电气盒、传感器、线束、机电一体化模块、继电器等电子零部件及电子专用材料进行电气性能测试、机械实验、振动实验、高频测试、寿命老化测试、腐蚀气体测试、温升测试、环境测试、剖面分析测试、失效分析测试、可焊接性测试、天线测试、防水测试、盐雾测试等多项测试,年出具测试报告6500份/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长阳街107号S6栋2层、3层及1层部分
联系人:王工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维娜(苏州)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和路93号D幢708室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12-6288551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 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工程部实验室项目环评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