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科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电缆附件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第三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专家意见等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科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电缆附件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第三阶段);
建设地点:苏州市昆山市张浦镇阳光中路424号;
建设单位:泰科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验收公示期: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013234933;
联系邮箱:michael.zhang@te.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附件1 泰科电子(昆山)技改扩建项目(第三阶段)验收报告
附件2 泰科昆山 验收意见+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