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光学元器件和激光光学系统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光学元器件和激光光学系统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55号、179号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500万人民币,租赁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厂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55号厂房1561.86m2,租赁腾飞新苏置业(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79号厂房3617.46m2,进行生产光学元器件和激光光学系统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光学元器件100万件、激光光学系统700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155号、179号
联系人:朱工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维娜(苏州)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和路93号D幢708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2-6288551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