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工具钢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评审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工具钢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88号
建设单位:博迈立铖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公示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836272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