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汽车连接件扩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汽车连接件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亭新街11号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因现有产线规划无法满足客户需求,企业拟租赁苏州新合生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亭新街11号新达产业园15幢、16幢厂房进行年产汽车连接件5000万件扩建项目。本项目建成后,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厂区年产连接件105000万件、线束8000万件、注塑件14000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亭新街11号
联系人:钱工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维娜(苏州)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和路93号D幢708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2-6288551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