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江苏集萃功能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建设功能材料研发实验室装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集萃功能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建设功能材料研发实验室装修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286号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5号楼9~11层
建设单位:江苏集萃功能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验收公示期: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8362727276
附件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二: 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附件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